|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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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国家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 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对策。
- 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特务、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 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证、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 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 依法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 负责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乐东及重要场所设施的安全警卫工作。
- 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和监管工作。
-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 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和公安装备现代建设。
- 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安机关通信工作。
- 指导、检查、监督和实施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 指导和管理边防、消防、武警内卫和林业、企事业公安分局及派出所业务工作.
- 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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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文海
联系电话:0898-85528888 转62118(办公室) 0898-85522355(局长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