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
(二)负责指导下属计生单位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各种计生证的发放、管理,负责按各种计划生育法规赋予的解释权做好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四)负责安排、管理县和省拨付的计生各项经费(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监督使用。
(五)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组织有关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工作,负责计生统计测算、汇总分析。
(六)负责推广计划生育科研成果,督促指导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孕前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七)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预测工作。
(八)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组织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有关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病残儿童技术鉴定工作。
(十三)协助县计划生育协会做好各项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 长:何生聪
联系电话(0898)8552321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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